金霞敏·让我们健康成长【主题教案】
作者: 上海市洵阳中学管理员
发布时间: 2019年01月24日

  让我们健康成长

  ————学习二法一条例主题教育

  金霞敏

  教学目标:

  通过学习,了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、《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》的内容、制定的目的和意义。提高法律意识、增强法制观念、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,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提高学生的小公民意识。

  教学重点:

  通过学习二法一条例,在思想认识上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,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,培养公民意识。

  教学难点:

  通过学习二法一条例,能正确明辨自己生活实际中的具体事例,做守法好公民,并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  教学过程:

  一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的学习

  组织学生课前收集有关资料,并共同重点学习有关条例:

  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 1991年9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0号公布 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

 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具体内容:第一章总则、第二章家庭保护、第三章学校保护、第四章社会保护、第五章司法保护、第六章法律责任、第七章附则。

  未成年人指的是本市行政区域内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,他们的保护适用本条例。

  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,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,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、智力、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,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,结合本市实际情况,制定了《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》。

  老师归纳:

  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,遵循教育规律和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规律,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、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。

  学校应当建立安全保卫制度,非学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。食堂、学生宿舍、传达室等场所必须配备符合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条件的人员。

  学校应当按照教学计划和课程要求开展教学活动,积极探索和改进教育方法,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。

  各类博物馆、纪念馆、展览馆、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以及美术馆等场所,对未成年人集体参观一律免票,对未成年人个人参观实行半票。

  营业性歌舞厅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,经营者应当在门口设置明显标志,并采取措施阻止未成年人进入。

  中小学校校园周边二百米之内不得开设营业性歌舞厅、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。

  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。任何人不得让未成年人为其购买烟酒。经营烟酒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。

  二、案例分析,能正确明辨自己生活实际中的具体事例,知法守法。

  1.学校案例分析、自我教育(略)

  (最近本班发生了一起某学生到北海中学敲诈的事件-----)

  2:社会案例分析、自我教育(略)

  一群少年成为大盗:

  2006年4月28日,阿城市打掉一个盗窃犯罪团伙。案破了,按说民警应该兴高采烈,可是他们反而忧心忡忡。因为他们抓获的“飞檐走壁大盗”竟是4个未成年的毛孩子!最大的才12岁,最小的只有8岁。连续5次作案,盗窃钱物价值6000余元。他们在民警面前没有犯罪感,没有恐惧感,一会儿摸摸民警的警服,一会儿看看办公桌上的照片,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触犯了国家的法律。事情从4月初开始,家住料甸乡的那某、赵某、关某、李某几个小孩子嘴馋,想吃好东西,又没有钱买,几人商量偷东西换钱买好吃的。他们把目标定在金项链、金戒指和现金上。他们选择经济状况较好的村民家庭。踩好点后,便让最小的孩子望风,较大孩子攀爬到屋顶,钻入天棚,跳入屋内翻箱倒柜。他们将偷得的价值上千元的金银饰品以三五百元低价卖出,然后吃喝、玩游戏机。

  三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

  学生小组讨论交流。